金属拉伸试验方法国家标准技术内容十分广泛,涉及到许多相关标准的规定。包括样坯的切取、试样制备、试验装置和仪器、试验数据的处理和试验结果的计算,由于内容繁多,不可能将这些规定详细地列入本标准。对于相关技术内容的规定,采用引用标准的方式十分利于标准的实施,这样既简化了本标准内容,也加强了标准之间的协调和统一性。
GB/T 228---2010引用了如下标准作为本标准的部分技术内容:
GB/T 2975-1998钢及钢产品 力学性能试验取样位置和试样制备
(eqv IS() 377:1997)
GB/T 8170-1987 数值修约规则
GB/T 12160-2002单轴试验用引伸计的标定(idt IS0 9513:1999)
GB/T 16825-1997 拉力试验机的检验(idt IS0 7500-1:1986)
GBlT 17600.1 1998钢的伸长率换算第1部分:碳素钢和低合金钢
(eqv IS0 2566-1:1984)
GB/T 17600.2 1998钢的伸长率换算 第2部分:奥氏体钢(eqv IS0 2566-2:1984)
这些引用标准与国际标准IS0 6892--1998引用的标准相对应:
IS0 377:1997钢及钢产品力学性能诫验取样位置和试样制备
IS0 9513:1999 金属材料 单轴试验用引伸计的标定
IS0 7500-1:1986 拉力试验机的检验
IS0 2566-1:1984钢的伸长率换算第1部分:碳素钢和低合金钢
JS0 2566-2:1984钢的伸长率换算笫2部分:奥氏体钢
为了便于CJB/T 228-2010的实施,下面对引用标准主要技术内容进行介绍和说明。
第一节 GBlT 2975-1998《钢及钢产品 力学性能试验取样位置及试样制备》的引用
合理的切取拉伸试样样坯和制备试样是获得准确可靠的拉伸性能数据保障之一,在钢产品不同位置取样会得到差别很大的试验结果,为了使拉伸试验数据具有可比性,标准中对取样位置及方向应有统一明确的规定。本标准对拉伸样坯的切取及试样的制备要求按GB/T 2975-1998《钢及钢产品 力学性能试验取样位置及试样制备》进行。
1.拉伸试验样坯的切取
按照GB/T 2975-1998规定,应在外观及尺寸合格的钢产品上切取拉伸样坯,取样时,应对抽样产品、试料、样坯及试样作出标记,以保证始终能识别取样的位置及方向。取样时,
应防止过热、加工硬化而影响拉伸力学性能,在拉伸样坯的切取中,对于尺寸较大的钢产品,例如厚钢板、直径较大的圆钢或大型型钢,要使用烧割法取样,对于较薄的钢板,可能用冷剪法取样,在这些情况下,必须使拉伸样坯留有足够的加工余量,在GB/T 2975-1998中对此作了推荐:
1)用烧割法切取拉伸样坯时,加工余量一般不应小于钢产品的厚度或直径,但在所有情况下均不应小于20 mm,当钢产品厚度或直径大于60 mm时,经供需双方协商可将加工余量适当减小。
2)冷剪样坯的加工余量按表4-1选取:
2.取样位置的规定
由于钢产品的种类繁多,且用途各异,因此对取样位置的要求也各不相同,当对拉伸样坯的切取位置有特殊要求时,通常都在钢产品标准中规定,或者由供需双方协商后确定取样位置,但对于一般钢产品力学性能检验,均需有一个通用的,统一的取样位置规定。因此,当钢产品标准或双方协议对拉伸试验中取样位置无特殊要求时,要指明采用GB/T 2975-1998取样,这样十分有利于钢产品标准和试验方法标准技术内容的协调相统一,有利于标准的实施。在GB/T 2975 1998中,对常用的钢产品如型钢、圆钢、钢板及钢管的拉伸试验取样位置作出了明确规定,见图4-1~图4-8。
关于拉伸试验切取样坯的方向,由于钢产品类型及用途的多样性,在取样标准中不适宜统一规定。国际标准中对此规定为:取样的方向应由产品标准或供需双方协议确定。GB/T 2975修改采用了IS0 377:1997《钢及钢产品 力学性能试验取样位置及试样制备》,因此,这条规定和国际标准统一。
3.试样的制备
在GB/T2975——1998中,对拉伸试样的制备提出了原则上的要求,即制备试样时应避免由于机加工硬化及过热而改变其力学性能。为此,在机加工试样时,切削、磨削深度应适当,使用的冷却剂及润滑剂应考虑到加工特性,最终工序的切削、磨削深度不应过大,并使试样表面质量、形状、尺寸满足拉伸试验标准规定的要求,这表明拉伸试样表面若有明显横向刀痕或磨痕、机械损伤、或有明显淬火变形及裂纹以及可见冶金缺陷时,均不应用于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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